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规定,各高校招生专业中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各有关高校经教育部批准后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这17种专业包括,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等。
报考含有艺术属性的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相应专业测试并合格(高校不组织测试的需考生相应省份专业联考合格证)。含有艺术属性的非艺术专业志愿填报在相应艺术批次志愿栏内,和艺术类专业同批录取。且只能先择第一志愿录取!
录取时,各省教育考试院将在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高校不组织测试的需各省相应专业联考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按学校录取规则投档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在此,我们特别提示各位家长请不要听信现在社会上的一些流言,比如:可以点招、补录等等。